沖擊壓路機路基施工方案
2021-05-31 17:03
導讀:1.土方開挖:首先,完成臨時排水設施,確保施工面無積水。試驗確定的可用于路基填筑的土壤需要進行挖掘和分類使用。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,開挖邊坡應一次成型,開挖應在第 ...
1.土方開挖:首先,完成臨時排水設施,確保施工面無積水。試驗確定的可用于路基填筑的土壤需要進行挖掘和分類使用。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,開挖邊坡應一次成型,開挖應在第一層進行保護。路基基底壓實引起的沉降應在開挖路基至基底標高時預留,其值由試驗段確定。
2.石方開挖:開挖方案根據巖石條件、、開挖尺寸、、工程量及技術要求確定。(光面、預裂爆破;開挖)距設計邊坡2~3m為控制爆破區,在軟弱破碎巖體的控制爆破區內嚴禁爆破,以減少開挖時對邊坡的破壞。清除斜坡上的青綠色、危巖,并與自然地貌有效結合,避免破壞自然地貌。石材切割道槽底標高過高時,應人工鑿除;如果太低,應填充挖掘的石屑或碎石,并壓實和穩定。不得一次成型。根據巖性,在距邊坡1~2m范圍內,最大不超過3m,向監理工程師報告,并確定開挖方案。
3.填筑道路施工:填筑前,按施工段落、劃分施工等級,將地基表面碾壓密實,壓實度不小于90%;路堤施工應整填,嚴禁半填半填。根據地形土方調配,合理規劃機械作業路線。每鋪一層路基填料時,卸載格柵應標有石灰,以控制施工層的厚度。壓路機壓實路基宜在4km/h以內,壓實路線的路拱段宜先兩側后中間、超高段,先內側后外側。分段填筑時,先在填筑段的接縫處預留1:1的坡度,并預留寬度不小于2m1775、高度不大于1m的臺階。兩段同時施工時,應交替搭接,搭接長度不小于5m,搭接處應加強碾壓。不同性質的土壤應分層填筑,不得混合。
4.沖擊加壓加固施工:8米以上高填方路基的沖擊加固必須使用沖擊壓路機。填石路基應每隔3m沖洗碾壓一次。砂土和高含水量粘性土不適合沖擊強化碾壓。填方路基每2m高沖洗碾壓一次,填方路基的長度或寬度應在80m以上,沖擊碾壓深度2m以內不得有涵洞或其他構筑物。在凹陷地段較多的山區,碾壓設備無法進入的施工地段,可采用80T強力振動壓路機進行碾壓加固。
高速公路簡單的路基施工到此為止。從施工準備到竣工到、排水保護,體現了對“標準化”最終目標的追求。